近日,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發布《實施城市更新行動可復制經驗做法清單(第四批)》,推薦“四川省構建‘省級統籌—市級主責—區縣主抓’工作組織機制”等35個可復制經驗做法,供各地學習借鑒。詳文如下:
一、強化組織實施
(一)健全城市更新工作組織機制
1.四川省構建“省級統籌—市級主責—區縣主抓”工作組織機制。
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揮牽頭作用,協同發展改革、財政、自然資源、文化旅游、商務等10個部門建立城市更新工作協調機制,共同確定省級城市更新目標任務、資金安排、政策支持等,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下設城市更新處負責具體推進工作。21個市(州)人民政府落實主體責任,成立城市更新領導小組,負責政策協調、資金籌措、項目管理等工作,統籌指導城市更新重點片區劃定。區(市)縣成立城市更新工作推進專班,主抓城市更新片區和項目的謀劃、申報,推動城市更新項目落地實施。
2.安徽省蕪湖市設立人民城市建設委員會常態化推進城市更新工作。
組建由市委書記、市長領銜,住房城鄉建設、自然資源、財政等40余個市直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參與的人民城市建設委員會,打破部門壁壘,常態化推進城市更新工作,強化城市更新政策統籌與資金保障;委員會下設辦公室,統籌負責全市城市更新工作協調與管理。成立事業單位,負責研究城市更新技術標準,編制城市更新規劃、年度實施計劃,推進城市更新重點項目實施,總結推廣城市更新典型案例。
(二)完善城市更新制度政策
1.黑龍江省、河南省、四川省細化落實城市更新重點任務。
黑龍江省10部門聯合印發《貫徹落實<中共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持續推進城市更新行動的意見〉推進措施》,圍繞推進城市更新主要任務、保障要求,分解形成55條
